規範二 學生 | ||||||||||
98學年度本系共有12位專任教師及11位兼任教師,2位專任行政人員。大學部學生共有148 位,碩士班共有58位,博士班共有23位,在職碩士班共有46位。生師比例以大學生為主,計算值為12.3,與本系期望之師生比例相近。 2.1 配合達成教育目標合理可行之規章 本校依據「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」、「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」、「師資培育法」及相關教育法令之規定訂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則,據以處理學生入學、學習(修課)、轉學、休學、退學、交流及畢業等。此類相關規章可透過新生訓練(新生及轉學生參加)、師生座談﹙每學年至少一次﹚、導師時間﹙每週一次﹚及請益時間(視學生需要主動約談)傳達給學生。同時,相關規章均放置於教務處網頁上,供學生隨時查閱。 本校對於學生的教育與畢業生品質甚為注重,針對輔導學生入學、成長、學習與畢業等方面,皆具備適當的法規與執行方式,面對不同背景的學生皆有應對之配套措施,這些相關政策與執行方式、配套之鼓勵措施辦法與執行成效,將於本規範各節中詳述。本系除在課程設計規劃考量學生學習發展方向外,亦不遺餘力的增強學生的學習信心與興趣,引導學生進行學術研究以提高學習的成效。 2.2 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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